百妖谱·肆(27)

作者:裟椤双树 阅读记录

“听小和尚说,白天你跟那墨蚓大打出手了?”桃夭突然问。

她点点头:“一路上我们已经很小心了,我专挑人多的地方走,也是借人气掩藏行踪,希望不要引来不必要的东西。但那只墨蚓比一般的家伙厉害,不但嗅觉厉害,还修成人形混迹于集市。也合该我们时运不济,偏就撞上了。它一路紧追不舍,我带着他又跑不快,与墨蚓遭遇于山神庙前,我唯有拼死一战。”

桃夭指了指男子:“放下他,你可以保命的。”

“放不下。”她望着男子,叹了口气,“我知今日乃阖家团圆之时。”一片雪花落在她长长的睫毛上,很久都不化,“旁人不知,他也在回家的路上,只不过回了许多年也没回去。”

柳公子没拉住磨牙,被他急匆匆从暗处跑出来,着急地看着小姑娘:“施主,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”

看着磨牙真诚又焦急的脸,或许又想到了他当时的奋不顾身,小姑娘冰一般冷硬的脸上终有了些松动的迹象,她看着他们这几个不期而遇的“陌生人”,平静道:“吾乃犀导。”

“犀……犀导?”磨牙挠着头,没能从自己的见识中找到这个名字。

“山有青犀,食日月之光,聚灵于角,为后世得,制为发导,得人气而成妖,称犀导,性护主,亡之亦不弃,保不腐,宛如生。此妖世间罕见也。”桃夭熟练地解答了磨牙的问题。

“保不腐……宛如生……”磨牙琢磨了半天,又将小姑娘与男子反复打量几遍,再一联想到桃夭方才给男子把脉后说的话,不禁愕然地看着那总是呆呆的男子,“他……他不是你爹?他穿这么少,又不说话……桃夭说,那个妖怪不吃我因为我是活物,所以他……”

“所以他并非我爹,我跟他在一起久了,化成人形的模样自然也与他相似,被人误以为我们是父女也好,路上方便了许多。”小姑娘坦然道,“小师父,墨蚓的目标就是他。离世越久的人,越是墨蚓口中美味,对它的修为亦有助益。我没有对你坦白,一是不知你来历怕吓到你,二是想着你虽非高人,但也小有本事,我万一挡不住墨蚓,你仍可当他如常人,替我带他逃出那妖怪的魔爪,这是我的私心。抱歉。”

磨牙沉默片刻,说:“即便你告诉我真相,我也不会不理他。”他看着她的眼睛:“你明知不是墨蚓的对手,也知它虽不吃你但能杀你,你却还是要拼死去保护一个……一个其实已经不需要保护的人,难道你自己活生生的性命还不如一个……躯壳?我委实不明白。”

小姑娘淡淡道:“小师父,我知你菩萨心肠,但我只是要做完我该做的事,不求旁人明白。”

柳公子走上前,朝男子手上的布袋子努努嘴:“答案在那个袋子里对吧。”

小姑娘不说话。

桃夭笑笑:“这样吧,你告诉我里头是什么,那几张纸便不要你赔了。”

小姑娘眼睛一亮:“你只想知道里头是什么,不抢?”

“我也算桃都的大人物了,会稀罕个破袋子?”桃夭想弹弹她的脑门,听听里头有没有水声。

“说话算话。”小姑娘撂下这句话,便走到男子面前,轻轻拍拍他的手,男子便任由她取走那布袋子,然后一屁股坐在雪地里,无声无息如雕像。

柳公子见了,笑问:“他只听得懂你的话吧?”

“我不是跟他说话,只是以我的方式暂时让他停下。他谁的话都不懂。”小姑娘捧着袋子回到他们面前,“他活着的时候,这个袋子永远收在他的枕头下,或者牢牢系在腰上。”

她小心打开这个年代久远的袋子,两根手指粗细的金条落在她手心,黄澄澄的光虽然微小,却是这单调的雪天里最显眼的颜色,时间对金子总是无可奈何的。然后取出来的,是一方淡青色的右下角绣着一朵海棠花的绢帕,帕子中间还题了几句诗——

谢家生日好风烟,柳暖花春二月天。

金凤对翘双翡翠,蜀琴初上七丝弦。

海棠花绣得很是生动,题诗之人的字便平庸了些,但胜在一笔一画也是认认真真,透着那么些情真意切,一看便是情侣间解相思的小玩意儿。

桃夭好奇接下来还能掏出什么东西,小姑娘却把布袋子倒拿起来抖了抖,说:“没了。”

没了?!

桃夭柳公子磨牙包括翘首以待的滚滚都没想到,被如此珍视的东西,居然就只有这两件平平无奇的玩意儿。金条虽然值钱,可也算不得奇珍异宝,何况只有区区两小根……至于这手帕,就更无过人之处了,满大街随处可见的小玩意儿。

“就是这些了。”小姑娘将东西收进袋子里,放回男子手里,“从那天算起,我差不多跟他走了一百多年了。”

第6章

所有人都说今年太冷了。

又到除夕之夜,小城之中处处灯火,家家团圆。

但所有的热闹都跟这间身在荒郊简陋无比的房舍无缘,名为“百安庄”,却是个收容无主亡者的地方,这里若热闹起来,那才是见了鬼吧。

薛平安是下午被送进来的,死因是溺亡。

运气不好,翻了船,整船人都没事,独他一个被暗流拉到水底,救起来时已无力回天。都是外乡人,同船者也无人识他,翻查行李,也无任何能证明他身份的物件,所以他是脚上被挂着“无名氏”的牌子送到百安庄来的,若接下来的时间官府仍查不到他的来历,便只能就地处理。好在天寒地冻,他被留下来的时间能多一些。

现在,只有它知道薛平安的名字,知道他是在一种惴惴不安的心情里踏上回家的路的。

它已经记不得薛平安是它完整跟过的第几个人,二十?三十?随便吧。

大多数时候,它都以一支发导的模样,插在他们的头发里。淡青色的犀角很光滑,却并不起眼,不会有什么人注意到它的存在,然后在他们或长或短的生命里当一个旁观者,偶尔也会是个参与者,遇到胆子大的,它也愿意现形一见,比如几百年前遇到的一个姓燕的书生,为了省钱能在荒坟野地里露宿,不惧鬼狐不怕妖魅,能读书能舞剑,嫉恶如仇,刚直不阿,一心想在那乱世中闯出名堂,可惜终不能如愿,最终归家做了个普通农夫,平淡又有点小郁闷地过完了一生。

在燕书生晚年的某天,他拿出堆满灰尘的剑,喝了几口酒,便在院子里挥舞起来,年少英姿,鸿鹄之志,仿佛一切又回到了他的身上。

只可惜无人喝彩。

上个月他在外地做生意的独子刚当了父亲,老婆欢天喜地赶去带孙儿,留下他一人在老家。

它记得那晚的月亮特别大,照了一地的银白,老燕头舞剑的样子居然也好看起来,竟比年少时还要威武几分,它一时没忍住,化成人形在旁边鼓掌叫好。

老燕头见院子里突然多出个七八岁的小女娃,模样还与自己有几分相似,看着便有几分亲切,故而明知有异,却并不惧怕,只问她是谁。

她也不瞒着,说自己是他用了几十年的那枚犀角发导,妖怪一只,今天见他舞剑舞得精彩,特意现身喝彩。

老燕头惊讶之余,说年轻时睡过那么多荒地坟场,却从未见过一只妖怪,原来妖怪的模样也并不都是凶恶丑陋的。他还告诉她,自己当年在集市上见到这枚发导时,一眼便觉得它与众不同,很是喜欢,这么多年来也从未有过更换之意,想不到真是个跟自己有缘的灵物。

老燕头仿佛在说一桩人间美事,她却不客气道:“你在一堆发导里挑中了我,还不是因为小贩不识货,给我的标价最便宜!你又穷又抠,东西不坏你哪舍得换新的。”

老燕头一愣,老脸一红,旋即哈哈大笑,摸着她的头说你这妖怪着实可爱。

“不过这也的确是你我间的缘分。”她给他倒了一杯酒,“我从不主动选择跟从谁,都是你们在各种机缘下把我带回来。许多人跟我只有半截缘分,喜新厌旧放弃我的,粗心大意弄丢我的,是大多数。你应该是我完整跟从过的第二十多个人了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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