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十年阳寿换的公主命(211)

作者:舍自不甘心 阅读记录

这是一桩极为简单的案子, 大理寺卿见阿四十分在意, 便做个顺水人情把这案子交给阿四评判。

阿四立刻忆起相关的律法,务必要严上加严地判处一个让人心服口服的罪名, 好展现自己这些年吃的读书的苦。

李均与李林二人, 割籍贯鼎都, 与故乡温州十数年未曾联系, 母亲受贫困却不奉养,都是大罪, 堪称是不孝至极。依照律法, 侍奉母亲有所缺, 徒刑两年,母亲尚在而子孙别籍异财,徒刑三年。两罪并罚, 罪加一等。再加上此案由地方官员高发,而非李家母亲告,罪再加一等。

综上总结, 阿四划去笔下已经写好的徒刑,改为流放两千里。不能让两人流放在一处, 于是一个去辰州、一个去施州。因为是不孝大罪,即使遇上皇帝大赦天下,二人也不会被免去惩罚。此外,还得去除官职、功名。

阿四满意地欣赏笔下的判词, 认为自己这些年的书法有了长足的进步,否则自己怎么会看着洋洋洒洒的判词都要笑出声了呢?

大概这就是惩恶扬善的快乐吧。

虽然阿四也不认为全天下的母亲都是值得称道的, 也有为母不慈者,但李家母亲显然不在此列。果然,生来男儿就是很难与母亲贴心,即使掏出心肺来教养、送州学读书,最终金榜题名,却没能享受半分福气。真是可怜啊。

这份判词被转交到大理寺卿的手中,她端详后,欣然道:“四娘有仁善之风,文章入情入理,我这就让人将此案送至刑部复核。”

仁善?

阿四内心缓缓地升起一点疑惑,这是在夸她做得好吗?

奈何阿四与大理寺卿尚且不甚熟悉,无法直接开口询问,她将疑惑压在心底,笑道:“我直接送去刑部吧,正好问一问孟尚书我这判词写得如何。”

孟家是出律法人才的名门,大理寺卿显然对孟家的家学颇有敬服之感,对阿四更偏好向孟予询问一事毫无意见,当即应允:“那就劳烦四娘了。”

阿四走在宫道上整个人都飘忽忽的,精神上的快乐给了身体支撑,阿四感觉自己距离飞翔只差一步之遥。她不自觉地蹦蹦跳跳,在衙门的廊下造出一点声响,引来一些探寻的视线。

未免再次被某个御史记上一笔,阿四不得不收敛自己的行为,假做端庄稳重地从大理寺挪向刑部。

阿四忍不住在心底叹气:唉,这辈子学了点功夫,感觉蹦蹦跳跳更高更远,真的很快乐诶。

礼仪分割了人群,越是身份尊贵的人在得到更多的权力的同时被无数的双眼凝视,人在其位,就要有匹配的“礼”作为搭配。礼保证了如今日渐凝固的贵族的富贵长存,也限制了不同人群的行为。

礼是特权,也是限制。

阿四怀揣着好心情进入刑部,入眼就是快被两边公文埋住的刑部尚书孟予。刑部尚书的位置大约是真的很不好坐,孟予这两年眉宇间肉眼可见的多了皱纹,是皱眉太多的缘故吧。

这些褶皱是工作和岁月一起给孟予增添的痕迹,它们意味着孟予的日渐深厚的沉淀,是她进入生命新时期的证明,也是她为大周辛劳付出的功勋。

孟予听见脚步声,头也不必抬起就知道来人。阿四是这深宫中最热闹的一股亮色,数不清的小习惯仿佛是娘胎里带来的——即使是极具耐心的孟予,当年做乳母时也没能帮阿四改掉一些不大好的习惯。

现在长大了,阿四身上那些与周边格格不入的“习惯”,已经比整治贪官污吏还要艰难了。

孟予面色不动地打开书卷查看,给出了和大理寺卿差不多的评价:“确实是按照律法行事,已经是按条例最重论处,但是依然判得轻了。”

阿四“咦”了一声:“我还以为自己已经判的够重了……那我要怎么改呢?”

“不用改,就这样吧,我会将这事回禀给陛下。”孟予修去阿四判词中不够顺畅的字词,而后将书卷收齐放在一旁。

阿四:“孟师傅不必顾及我的,要是写错了只管改掉就是,我也认为两人做法太过分,应该再判重一些。只是律法上达不到,所以我才没写。”要是能再重些,她会更高兴。

孟予似乎想说些什么,但顾及刑部衙门内人多口杂,最终只是简单地说:“四娘依照律法行事,自然是再正确不过的。不过,于人而言——尤其是一个母亲来说,看到这样的案例,总是会不由自主地认为李氏二人太过火了。”

这不像是孟予会说出口的话。据阿四所知,孟予最初入仕就是从大理寺寺丞起步,短短一年内她判决积压案件上千件,涉案人数高达两万人,无一人叫冤。

赫赫功绩在前,孟予绝非是以个人私心来左右判决的人。

阿四不自觉坐到一边去旁观孟予处理事务,心里慢慢地考量。大理寺卿说她仁善,判词符合情理;孟予也认为她写的没错,只是会让“母亲”觉得太轻了。

这个母亲,未必是孟予自己。此外还有谁,能让大理寺卿和刑部尚书都帮着先考虑一番?只能是高坐在上的皇帝。

阿四虽然对儒家一些言论十分不以为然,但也必须承认,儒家能有如今盛名,说明儒家的理论符合各方面的需要。比如孔子简练的一句“君君臣臣父父子子”,到汉朝就添了作料变成“君为臣纲,父为子纲,夫为妻纲”的三纲五常。

这两句话都让阿四感到厌恶,但道理却是相当浅显的。如今的皇帝是女人,女人就是母亲,旧日的道理也要换汤药,变成君君臣臣母母子子。

李氏对母亲的大不孝,落到皇帝眼中,如同臣下的大不敬。不能孝顺母亲的男儿,和不会忠诚君主的臣下,毫无不同。即便是处罚李氏二人流放两千里,也无法消除这份恶劣的影响。

皇帝也是母亲,她理所应当地要对这位可怜的母亲共情,即使皇帝膝下没有男儿。

阿四逐渐体悟到孟予的意思,这桩李氏不孝案落到大理寺卿手中也好,刑部尚书手中也罢,她们当然要按照律法行事,律法是她们判决的依据,是不能轻易出格的。但是,阿四不同。她可以站在母亲的女儿的角度,义愤填膺地加重、再加重判决,即使这份判决最终被皇帝驳回也不要紧。

这就是大理寺卿将这桩案子交给阿四处置的妙处。或许正是因为大理寺卿与阿四并不熟悉,所以她没有贸然地说出建议,而是欣然地让阿四来找更为亲近的孟予。

阿四落在文书上的空荡神情逐渐严肃,孟予注意到学生的目光,笑道:“四娘的判词,我不能轻易更改。不如四娘往甘露殿走一趟,我相信陛下一定能给四娘更合适的解答。”

这就是孟予的另一点好处了。

她从来都设身处地地为阿四考虑将来,哪怕是母子关系,她也会帮着考虑周详。当年如此,今日依旧。

阿四徐徐颔首,起身向孟予告辞。她抽出方才交出去的书卷,径直向甘露殿的方向走去。一路上碰上眼熟的官员,微笑示意的同时,不忘继续思考,她等会儿是向阿娘说,让李氏痛快地死呢?还是更痛苦点死呢?

大周律法中的刑法是不包含凌迟的,最痛苦的大概就是腰斩吧。传说,腰斩之后,犯人不会即刻就死,会在剧烈的痛苦中缓慢地死去。

李氏死不足惜,可猛然直接提出腰斩,会不会破坏她在阿娘心中的形象呢?不妥当。

第186章

住在后宫之中、甘露门之内, 阿四想要面见母亲是很容易的,丹阳阁是距离甘露殿最近的宫室,饭后散步一样地闲逛片刻, 甘露殿就近在眼前了。

但她逐渐不甘心限制在后宫, 要往外奔忙后,甘露殿不知不觉间就距离她遥远了。弘文馆远一步, 刑部远一步, 大理寺再远一步……公主府已经在修葺了, 用不了两年, 她就会和阿姊们一样搬出太极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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